小区改造本为惠民,落实难如何依法解决

2023-08-18 10:22:43 来源: 律师帮帮忙

老旧小区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,是政府牵头、物业配合、业主支持的惠民工程,本应顺风顺水的进行下去,可往往在征求居民意见的时候,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。


【资料图】

案例回顾

康女士的家在海淀区某小区,这是一个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快30年的老小区,康女士是这里的老住户。

2022年,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启动,康女士所在小区也在改造之中,改造项目包括外墙翻新加固以及楼内上下水改造。据康女士说,30年来,楼里的上下水管道一直没有进行过更换,已经有邻居家发生了漏水的情况,楼里上下水管道就像一颗定时炸弹,让很多居民都非常担心。但是在面对整体改造的这项惠民政策时,小区内有的居民却犹豫了。

根据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相关政策要求,在入户施工前,所有住户都必须签字确认,一旦有人不同意,工程则无法实施。那么为什么会有居民不同意入户施工呢?主要原因有三个,第一施工工期需要半个月,居民认为时间过长;第二施工期间给洗澡以及使用卫生间造成很大的不便;第三则是家中没人。

小区内的很多业主都表示,国家是为老百姓考虑,在做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,物业和社区居委会应该承担起沟通协调的作用,可康女士等业主却说,他们没有见到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为此事努力过,导致更换上下水管的事情频频受阻。

康女士等业主表示,现在非常担心错过这次改造机会,如果错过了以后再想全楼更换上下水管道更是难上加难。如今业主们想知道,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在这种情况下,应该承担什么责任?要想推进小区改造,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达成?

律师解读

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的谢婧律师认为,本案属于相邻权纠纷的案件,相邻权纠纷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的纠纷。

谢婧律师认为,根据康女士的描述,小区的改造程序完全是倒置的状态。正常的改造程序应该首先由物业和社区来牵头,征集居民的意见,随后根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造方案,然后将改造方案进行公示,在改造方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后,再让施工方进驻小区进行施工,这样就不会出现现在康女士遇到的困扰了。

谢婧律师表示,物业服务人负有以下主要职责:

(1)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;

(2)保养维护义务,即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,妥善维修、养护、清洁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,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,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、财产安全;

(3)管理义务,即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、环保、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,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,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;

(4)定期报告义务;

(5)通知义务;

(6)交接义务;

(7)继续管理义务等。与此相应,业主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

因此,作为物业公司在面对小区改造这样的大工程时,必须考虑到关乎到每一位业主的权益,因此必须由物业来牵头去做这件事情。毕竟如此的惠民工程,绝大多数都是政府拿出一部分财政经费,直接补贴到有需求的社区,因此小区的居民属于受益方。在施工的时候造成的短期的不便和困难,作为受益一方应该克服的,然后在社区和物业的参与、协调下,将多方主体的复杂情况进行处理,尽量做好居民以及多方主体之间的润滑剂,尽早完成小区的更新与维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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